第一千一百零九章:再活一世(2 / 2)

个地球,不是上辈子,更不是上上辈子的地球。

这一世,他的家境比上一世还要好。

不过不同于上辈子的投胎,这一世他是直接夺舍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在吸收了原主人的记忆碎片后,丁逸便了解了他目前的状况。

劳伦斯.洛克菲勒,是的,就是那个美国十大财团之一的洛克菲勒,在这个世界的地球上,它依旧存在,同样的鼎盛,富可敌国。

而劳伦斯,则是这一代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孙子,也是唯一的孙子。

劳伦斯的爷爷有五个儿子,但孙子却只有一个,最小的儿子甚至比劳伦斯还要小两岁。

都说爷爷喜欢孙子,作为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唯一孙子,劳伦斯享受的待遇可想而知。

在丁逸夺舍之前,劳伦斯只是个喜欢作威作福,且沉迷酒色的纨绔子弟。坐拥洛克菲勒家族的亿万身家,劳伦斯每个月的花销,都是一笔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字。

丁逸之所以能够夺舍这具身体,也是因为原身自己作死,结果把自己给玩死了。

那一年,劳伦斯才17岁。

而后,丁逸将其取而代之,表面上继续过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奢华生活,暗地里却是在不断的锻炼着这具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

这一世,他不但完美的继承了上一世过目不忘的能力,而且在这个基础上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能力。

也是因为这个能力,让丁逸在经过了五年坚持不懈的科学化锻炼之后,拥有了如今相当于普通欧美成年人八倍左右的身体素质。

不过到了如今,丁逸获得的这个能力也快到了极限。

这个能力的极限便是十倍普通人的身体素质,达到了十倍就升无可升了。

饶是如此,十倍的身体素质,也足够丁逸办到一些在普通人眼里只有超人才能办到的事情了。

如此强大的力量,丁逸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暴露在人前。

在外人眼前,他依旧是那个成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继承人,只不过比起以前,更加懂得身体是一切根本的道理罢了。

不过虽然是外人眼里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可身为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的继承人,丁逸还是按照家里的意思,完成了几年的学业,而且也没有给洛克菲勒家族丢脸,抛开他的生活作风不去说他,他本身也是斯坦福大学的双学位博士,只不过外人更多看到的是他今天又跟某某好莱坞女星传出了绯闻,隔天又跟某某著名超模出入酒店之类的花边新闻罢了。

对于外人习惯性的将他当成一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丁逸也是乐得如此。

抛开这些明面上的身份,他暗地里还是一名世界排名前三的杀手。

准确的说,他偶尔会进第二,偶尔又会被挤到第三,但自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从没被挤出过前三的名次。

而他的任务完成率,跟排名第一的杀手,代号“哈迪斯”的那家伙一样,都是百分百,唯一的差别就是,丁逸执行的任务数量还不到对方的十分之一。

毕竟,他又不是靠着杀手这个身份过生活,身为洛克菲勒家族的未来继承人,钱算什么?无非就是一堆数字罢了,他根本看不上那些佣金。

之所以选择当一名杀手,一来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二来也是需要上面的那些任务来测试一下自己的真是战斗力。

要不然,拥有一身强悍的身体素质,但是却根本不会用,充其量也就是一头蛮牛罢了。

丁逸可不想成为一头空有一把子力气的蛮牛。

三世为人,杀人什么的,他一点都没有心理压力,第一次执行任务,他就干净利落的将目标割喉致死,也是那一次,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高度。

那一年,他的身体素质刚刚达到普通人的五倍。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他平均每年会执行七次左右的暗杀任务,相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二三十次的杀手,他执行的任务数量确实少的可怜。

更别说世界排名第一的哈迪斯完全就是个任务狂,平均一年就要接下超过五十次的任务。就算这样,他依旧能够保证百分百的成功率,其实力也是足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