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李自成,看看这个葬送了大明主家江山的人长什么样,要是现在将其给杀了,那么也不知道满清是否还能入关。
杨鹤岂能知道转瞬间李宏宇想了如此多的事情,心中只是觉得奇怪,没想到公务繁忙的李宏宇会留心这种事情。
第二天,杨鹤指挥成为的官军攻打县城,李宏宇立在城外的一个山丘上观战。
或许是因为他督战的原因,官军比平常显得更加勇武和凶悍,冒着城门楼上的箭支、石头和滚木等袭击,很快就撞开了城门,然后呐喊着冲了进去。
李宏宇目睹了眼前的一幕后不由得摇了摇头,此时的农民起义军只能说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根本就上不了战场打仗,否则岂会如此轻易地就被官军攻破城门?
随着官军的攻入,县城里立刻鸡飞狗跳,哭声震天,由于很难分清城里的乱军和百姓的区别,故而官军对城里的人是大开杀戒,反正杀的人越多战功也就越多,获得的奖赏也就越多,这就是俗称的“杀良冒功”。
李宏宇对此是摇头苦笑,无可奈何,唯有摇头苦笑的份儿,即便是他也无法阻止那些想要升官发财的官军将士。
由于官军守死了县城的四门,故而城里的人一个也未能跑出去都被堵在了城里,这使得城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王二本想要突围,但被陕西兵备的道员刘应率军围住,被乱箭射死。
当王二的尸体抬到李宏宇面前后,李宏宇觉得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一个地道的乡下农夫,很难把他与造反的乱军首领联系起来。
李宏宇不由得暗自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后躬立在一旁的官兵就把王二的尸体抬了下去。
当然了,身为乱军的首领王二就算是死了也不会太平的,他的脑袋被割了下来,悬挂在了巩昌府府城城门的墙上,以儆效尤。
“跪下!”
王二的尸体被抬走后,一名被五花大绑、浑身是血的壮汉被押到了李宏宇的面前,被按着跪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李宏宇瞅了一眼那名壮汉,有些不解地问向了押着他前来的一名百户。
“禀太保,此人是乱军中仅次王二的匪首,杀了我们好几个兄弟,以前好像也是官军。”那名百户闻言向李宏宇一躬身,开口回道,抓那个壮汉可费了他不少精力。
“太保?”壮汉闻言不由得惊讶地望向了李宏宇,不无愕然地问道,“你……你是李大学士?”
“正是本官。”
李宏宇闻言微微颔首,不动声色地问道,“你以前也是官兵?”
“回李大学士,小的以前是陕西都司的士兵。”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壮汉的脸上浮现出复杂的神色,随后苦笑着说道,在李宏宇面前他已经失去了抵抗的勇气,毕竟李宏宇的威名实在是太过响亮。
“为何要加入乱匪的队伍?”李宏宇闻言眉头微微皱了皱,然后沉声问道,这种由兵转匪的事情实在是令人扼腕。
“不瞒李大学士,小人是被逼无奈才走上的这条路。”壮汉的脸上充满了苦涩,摇了摇头后面色铁青地答道,“没饷钱,田地也被长官占了去,为了活命就跟着他们造反了。”
“带下去吧。”
李宏宇闻言暗自叹了一口气,他没有心情跟壮汉交谈,于是开口吩咐一旁的官兵,壮汉说的东西他很清楚,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完了,壮汉必须要受到惩处。
“太保,您三年前为何不在陕西都司也进行军务整顿,你要是像陕西行都司那样把陕西都司的军务也整顿了,小人何至于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壮汉见状情绪忽然间变得激动了起来,被拖下去的时候冲着李宏宇喊道。
经过军务整顿后的陕西行都司现在面貌焕然一新,士兵和军户再也不会被上司剥削和压榨,又能吃饱肚子,自然不会像别的都司的士兵那样造反了。
“屯兵制!”望着被拖下去的壮汉,李宏宇的眉头不由得皱了皱,口中缓缓吐出了三个字,看来屯兵制现在已经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到了明朝后期,屯兵制的弊端已经暴露无遗,首先是克扣粮饷,由于是一种所属关系因此将领克扣士卒粮饷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用剥削所得过着糜烂的生活,且向兵部官员、监视太监和纪功御史等人行贿以营求升迁或开脱罪责。
另外,就是屯兵制使得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强和内监占夺,这就使得军队失去了粮食的来源,武官和士兵之间的矛盾必然激化,战时士兵岂会卖命?
至于大明军队军纪败坏,就成为了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例如李宏宇今天所见的“杀良冒功”,官兵通常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滥施屠杀以换取功劳。
史籍记载,“今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
虽然知道屯兵制的种种弊端,但李宏宇却无能为力,只能听之任之,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