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顿工作室招募的这名编剧,曾经参与《指环王》三部曲的改编工作,虽然最终没有获得署名,但也是被业内公认的,墨菲特意邀请他,看重的就是在《指环王》三部曲中成功的工作经验。
不管怎们说,乔治-马丁已经远离好莱坞多年,也不是一名成功的编剧,由他把握剧情走向和主要人物的命运可以,一些剧本的细节却需要由专业性更强的编剧来主持完成。
在过去近一年的时间里,这名编剧协助乔治-马丁完成了剧本大纲和剧本初稿,并且在以他与乔治-马丁为首的整个编剧小组里,渐渐拿到了主导权。
但随着墨菲完成《消失的爱人》制作,影片最火热的阶段过去,将精力转到《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的筹划上面,这位编剧顺理成章的丢掉了过去的主导权,而且墨菲要求改动他主持写下的剧本的很多情节,尤其是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的设定。
不知道这位编剧怎么打动了乔治-马丁,竟然将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改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以符合好莱坞畸形之人必然有畸形思想的传统。
将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角色改编成这样,墨菲肯定不会同意,要求必须修改,却遇到了这位编剧的抵制,这些抵制当然只是螳臂当车不堪一击,但双方的关系不可避免的恶化了。
这位编剧以为自己有《指环王》三部曲的编剧工作的成功资历,又有原作者乔治-马丁的部分支持,加上二十世纪福克斯拿到了一半的投资权和版权,还以为凭借自己的资历和好莱坞电视剧集的制作传统,能打动二十世纪福克斯,可以在项目内部掀起一场权力的游戏。
但他明显过于被好莱坞的电视剧集制作传统所迷惑,根本忽略了二十世纪福克斯负责这个项目的卡拉-费斯是谁。
结局没有任何悬念,他被墨菲和卡拉-费斯炒掉了。
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并不高,这位编剧自然不肯拿着十几万美元离开,还要求斯坦顿工作室和二十世纪福克斯支付他改编的剧本的版权费用,同样遭到了墨菲和卡拉-费斯的拒绝。
双方的合同里有备注条款特意注明,对方在被雇佣期间创作的任何与《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有关的东西,版权都自动归属雇佣方所有。
这也是好莱坞的惯例,那位编剧更多的是不甘心。
墨菲知道,与电影产业的工业流水线一样,好莱坞的电视剧集制作,同样也有成熟的体系。
好莱坞公认电视剧是编剧的艺术,有足够资历的编剧经常会在其创作和改编的电视剧中扩大职权,成为整个电视节目的运作人而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他所关注的范围,也不只是剧本,而是从表演到剪辑,到电视剧制作的各个方面。
他们甚至能成为电视剧制作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兼任制片人,他们的名字通常会署名为执行制片人,出现在电视剧署名的最上方!
与电影行业不同,电视剧的制作过程需要编剧的持续参与。
因此,电视剧剧本协议的谈判内容不仅包括创作试播剧本的酬劳,还包括其他的额外条款,这些额外条款是根据编剧在集制作和电视剧项目中的高位置设置的。
但在这个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只能是墨菲,他会尊重乔治-马丁的意见和其他编剧的合理建议,但绝对不会放任其他人拿走主导权。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电影产业和电视产业差异带来的,在电影产业中,哪怕是金牌编剧都无法与导演真正的对抗,但电视产业不同,编剧的位置同样重要,甚至重于导演。
为了避免麻烦,墨菲干脆让乔治-马丁负责整个编剧小组,让剩余的那些新人编剧,成为自己和乔治-马丁意志的执行工具。
跟商业大片制作一样,电视剧集的制作也会聘用一批编剧职员,在电视剧制片人的指挥下,协助剧本创作和电视剧制作。
随后,斯坦顿工作室和二十世纪福克斯联合注册成立了一家叫做冰火工作室的制作公司,所有与《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有关的业务,全部挂靠在了这家制作室的名下,包括与编剧组其他新人的编剧的合约。
冰火工作室与除去乔治-马丁外的其他编剧签订了一份崭新的合约,提高了这些人的待遇,不过这是一份典型的编剧打包协议。
当制片公司或电视台以合约制或者可以称为签署打包协议的方式签约一名编剧时,他们会一次性付给编剧报酬作为合约期内的打包费用——合约期间的长度通常来说一到两年,有时候也可能再续约一年或一年以上——作为回报,编剧为制片公司或电视网络公司撰写剧本创作和制作电视剧的劳务是排他性的,并且编剧不能在别处任职。
此外,这份合约还规定,编剧要在工作期间内改编至少一定数量的剧本,以供墨菲选择。
这份协议只能用在没什么名气的编剧身上,冰火工作室只需要一次性支付费用,他们不像那些主导电视剧集制作的编剧那样能参与后期的分成。
或许以后协议会发生改变,但项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