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然如此逍遥快活地进行着自己的创作大业,才子佳人的小说完成的时候,已经又过了一个多月。
书名曰《天上掉下个宝妹妹》。
王老板把《天上掉下个宝妹妹》读罢,感动得涕泗横流,这能把黄色小说写得这么优美又撩拨人的,也就只有木可雕了!
王老板把眼泪一抹,趁着木可雕的名气正盛,趁热打铁地又赶紧把《宝妹妹》出版了,投入市场,自然又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波。
整个黔地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妙笔生花的黄文写手“木可雕”。
林千然觉得,这种受人追捧的日子,当真过得十分爽快。
王老板开始把林千然封为了头号上宾,连连催促她趁热打铁,赶紧再多写几本,林千然也不拿乔,十分具有职业精神,当真是把王老板给高兴坏了,恨不得把林千然奉为祖宗。
但是林千然这样的悠闲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某一日,她写东西写得疲乏了,便上街去逛了逛,大肆采买了一番。
她正逛得开心,迎面突然来了一行人,他们骑着高头大马,哒哒哒地辟开人群奔来。
林千然跟着人群一道退避,心里在腹诽这又是什么公子哥儿排场这般大。
可她的目光刚触到那打头之人,顿时就僵住了。
那人风尘仆仆,一身灰衣,腰佩长剑,手拉着缰绳,迎风之下,两袖扬起。
天上霞光灿烂,将他的脸映出刀削斧凿般的线条,满是锐利,双眸炯炯直视前方,眉头深索,一股肃杀之气。
林千然呆愣了片刻,急急地背过身去,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之中。
马蹄哒哒声很快从身后消失,街道上又恢复了方才的喧闹,林千然呆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神情怔忪,胸口也剧烈地跳个不停。
贺狐狸来了!
林千然不敢再在街上停留,匆匆地回了家。
这一趟出门,把自己平静的心绪搅弄得乱七八糟,久久难平。
她坐到了书桌前,打算写一点劲爆黄文让自己静一静,可是提起笔,却是半个字都写不出来,脑子就跟秀逗了似的。
她怒摔毛笔,一咕噜钻到了床上,闭上眼睛,自然又是久久难眠,满脑子都是今日在街上看到的那人,甩都甩不掉。
林千然最终还是起了身,打开抽屉,一眼便看到了静静躺在里面的小布人。
那小布人全身上下都是密密的针孔,前胸上绣着一块布,上面赫然写着三个字:大胡子。
林千然看着这个可怜的小布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自己以前是多了讨厌他,竟然真的做了这么幼稚的东西,还真的不辞辛苦地把它全身上下都扎满了孔。
离开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便把这小人带上了。
拿起小布人,下面放着的一沓书稿落入眼帘,那书稿的封面是四个大字:斗狐日志
林千然慌忙丢下小布人,“啪”地一声把抽屉关上,阻隔住自己的视线。
她怎么会承认自己竟然无聊到写什么《斗狐日志》,而她斗的对象,就是那只狡猾的贺大狐狸。
她一定是疯了。
知道了贺云修在这里,林千然整日就变得焦躁不安了起来,生怕他会发现自己。但是惴惴中又带着一丝期待,每天都过得十分精分。
林千然没有忍住,好好装扮了一番便上街去打探他的消息。
这一番打探,顿时让林千然像是被人扎了一针的皮球一样,彻底泄了气。
人家根本就不是来找她的!根本就是领了皇恩来此地办差!
林千然有一种自作多情的忧伤。
林千然觉得自己患上了一种怪病,那种病叫“作”。
她既希望贺云修是来找她的,又不希望他把自己找到,但是他找不到的话,又不希望他轻易地就不找了。
连着好几个晚上,林千然都鬼使神差地到知府别院处溜了一圈,那里是贺云修下榻的地方。
她不是来自投罗网的,她就是忍不住来看看。
如此数日,她其实连那人半个人影都没看见,因为她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赶紧闪了。
所以,这样的举动,真的傻透了,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啊!
但是林千然还是睡不着,于是,她又从床上爬了起来,溜了出去。
她刚到,里面就突然传出了动静,有人出来了。
林千然赶忙躲了起来,没一会儿,十几匹马鱼贯而出,领头的人,正是贺云修。他们在夜半时分策马而行,不知道要去往何处。
林千然心口扑通扑通狂跳,没有什么犹豫,就跟了上去。
大半夜的不睡觉,非奸即盗。
嗯,看一眼,只看一眼就马上闪!绝对不会让他发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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