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1 / 2)

我叫joy,这是认识张明月以来才取的名字。其实我原来的名字叫张星驰,和那个电影演员同名不同姓。

以前我非常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和明星同名嘛,但是自从家人给我准备了那样一个经济婚姻之后我就非常恨自己的姓名,到处流浪时我总给自己取不同的名字。

我非常恨自己的爸妈,竟然为了一个破公司逼我和一个傻子成亲。这件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的!离家出走就是要忘掉家里的一切,所以当有人问我姓什么的时候我就说自己姓纳兰。从小我喜欢纳兰容若,感觉他亲切的就像是一个大哥哥,现在不喜欢自己的姓时当然就姓了他的姓纳兰。

不过认识认识张明月以前我给自己取得名字都是汉语,或者是汉语加字母。有一次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纳兰QQ。这个名字我用了好久,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个名字也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名字吧。

我流浪到香港的日子比张明月流浪到香港的日子只早了几个月,但是这几个月我就已经把香港的所有城市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

那时候我脾气很差,差到有时候自己都可怕。记得有一次去一个饭店吃饭,那是一个夏天,吃着吃着就吃出来了一个苍蝇。当时我非常得意,因为在那次之前我已经好久没有闯过祸了。

那碗饭已经被我吃的差不多了,一想到自己这只亲爱的苍蝇让我有祸可闯我高兴地差点儿背了过去。在长期流浪的生活中我已经学会了非常成熟的表情,那就是让自己的任何表情都不能被别人看出来,就是虽然你很高兴但是脸上要表现的好像吃了一口苍蝇似的。

我刷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喊:“老板,你们店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看到我就被我脸上的表情吓得颤抖,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可以吓死一头牛,这使得我非常得意。流浪的日子有时候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生活下去就必须会点儿生存之道。我修炼的这种冷漠的表情为我挣了好多银子!

“小伙子怎么了?”老板就是老板,这人的道行只比我浅一点点,虽然非常害怕但脸上还是有七八分自信。

我卷起袖子扯开嗓门咬牙切齿地大喊:“怎么啦?你自己看看怎么啦,为什么每次来你们店里吃饭都能吃出活着的肉?这已经是今天吃出的第三只苍蝇。”

周围的人一听立马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有的开始大骂老板。

老板这时的脸立刻黑成的超过了包公,“小伙子,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可不要乱说。”

我把碗推到拿到另一个桌子上说:“大哥大姐,你们帮我看看我有没有撒谎?这碗里到底有没有苍蝇?”

那个漂亮的大街一看立马就尖叫了起来:“啊,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苍蝇?”

我赶紧哭丧着脸说:“大姐姐,我已经吃了这样大的两只了呀!”我撒娇的功夫简直超过了一般的女孩子。

许多人都发出了惊讶的声音,老板站在那里气的差点儿背过气去,因为经过我这样一闹他的店肯定好几天都不会有人去吃饭。

这时和那个漂亮女孩在一起吃饭的帅哥盯着我大声问:“小兄弟,你刚才说每次来这家饭店吃饭都能吃出活着的肉是什么意思?”

不愧是帅哥,不过他再帅气也在这场戏里只是一个配角,而我才是正真的主角。

“唉,别提了一提起来我就伤心。”这时我脸上可怜的表情就算是白毛女见了都会含恨而死。

这时一位大妈级别的人站起来说:“小伙子,你就实话实说吧!今天这样多的人在这里他是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再说他们店里的饭出现了苍蝇就算是打官司也是他们输。”好多人都对着这位老板摩拳擦掌,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在大家的拥护之下我决定说出“实情”。

“每次我来这家饭店吃饭都能吃出苍蝇和小强之类的活着的肉,我向老板反映了好多次可是他从来都不理我,有一次还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家里穷只能吃这种饭。”我撒谎简直不打草稿。

“小子,怎么可以这样说话?我看你是来找麻烦的。”说着便卷起袖子准备打我。

可是我说谎的本领实在太厉害了,好多人都相信了我的话,可能我的长相看上去就根本不是会说谎的人。大家现在看到他要打我便个个站起来开始和他对战。有的甚至把碗里的饭朝老板头上泼去,有的直接上去揍他,我走过去狠狠地踢了他两脚,慌忙之中赶紧趁机逃跑,并且顺手牵羊地带走了老板一天辛辛苦苦地赚来的钱。

那天我饭也吃饱了,钱也得到了不少,狠狠地踢了那老板两脚。心情好的不得了。但是我知道从此再也不能在这个城市待下去了,于是我只能连夜坐车逃走,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

流浪的时间里我没心没肺,心和肺早就在家里的时候被爸妈割掉了。幸好他们把我的心肺都割走了,要不我的流浪生活就没法进行下去。因为没心没肺所以他们每次寄来的生活费都被我花的一干二净!流浪的生活是非常辛苦的,所